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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检察机关“1号检察建议书”调查问卷进校园
2019-06-2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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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6-20

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、中小学犯罪案件,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、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,以及学生法治教育、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,向国家教育部发出历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——高检建(2018)1号。国家教育部落实检察建议,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(幼儿园)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。

为把“1号检察建议”做成刚性做到刚性,银川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工作,在向银川市分管副市长抄送检察建议书的同时,报送了《2017年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》和《银川地区在校生涉嫌犯罪案件实证分析》,并送达了银川市教育局。

为进一步督促落实“1号检察建议书”,近日,银川市检察机关在派员深入到各学校实地抽查、了解情况的基础上,精心准备了书面调查问卷和微信电子问卷,从是否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教育部发出的“1号检察建议书”、是针对什么问题发出的,所在的单位是否建立校园安全管理、预防性侵害等工作制度,是否有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,是否对学生进行日常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等自我防护教育,如果发生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,会采取什么措施等十二个方面设置了问卷内容,并通过教育局在全市各学校教职员工中开展调查,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学校对“1号检察建议书”的落实等相关情况。截止4月17日,已走访学校24所,已有2007名教职员工参与问卷调查,其中,知道“1号检察建议书”的占95.1%、了解检察建议书内容的占73.7%,主要以单位组织学习和新媒体平台了解的居多。同时收集到建议检察机关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、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等方面的意见。通过问卷促使校方加深对“1号检察建议书”的认识,增强落实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
下一步,银川市检察机关将在继续问卷调查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沟通联系,掌握工作进展情况,把“1号检察建议”的监督落实与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、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结合起来,加强学生法治意识培养,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安全建设,促使“1号检察建议”得以全面有效落实,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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